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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
  • 茂名
  • 来源:茂名日报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5-05 11: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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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,茂名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坚持紧盯重要节点、瞄准关键环节、聚焦热点问题,坚持暗访、查处、追责、曝光“四管齐下”,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。

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,茂名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坚持紧盯重要节点、瞄准关键环节、聚焦热点问题,坚持暗访、查处、追责、曝光“四管齐下”,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。日前,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、强化教育、端正风气,市纪委通报7起典型问题:

电白区观珠镇党委副书记杨广汉违规收送礼金问题。经查,杨广汉在任观珠镇党委副书记期间,为得到时任观珠镇委书记林票对其工作支持及关照,送给林票红包共计人民币2万元。2015年2月15日,电白区纪委给予杨广汉党内警告处分。

信宜市北界镇柴冲村党支部书记、主任李萍为儿子大办婚庆问题。经查,2013年10月31日,李萍为儿子大办婚宴63席,宴请500人,花费2万多元。2014年12月4日,信宜市纪委给予李萍党内警告处分。

信宜市朱砂镇水电所负责人吴良违规收送礼金问题。经查,2012年至2013年期间,吴良收取当地砂场老板钱财和代充电话费累计金额3200元,接受砂场老板宴请等。2014年4月5日,信宜市朱砂镇委给予吴良党内警告处分。

高州市党史地志办工作人员许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经查,2013年10月14日,许剑驾驶公车办私事,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三人受伤。2014年12月1日,高州市纪委给予许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
高州市荷塘镇存心村党支部书记、主任刘建海组织公款旅游、违规发放福利问题。经查,2013年6月,存心村委会用教育创强经费结余款7666元组织40人到阳江海陵一天游。2012年中秋节前,存心村委会从教育创强经费中列支2065元用于支付月饼款;2013年中秋节前,从村办公经费列支1080元用于支付月饼和雪梨款。2014年11月17日,高州市荷塘镇委给予刘建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化州市同庆镇政府梁劲等4人违规领取补贴问题。经查,化州市同庆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梁劲、化州市杨梅镇党委副书记蔡国祥、化州市同庆镇副镇长梁锋、化州市官桥镇党委委员李的在化州市同庆镇政府任职、分管殡改工作期间,违规领取殡改工作补贴。2015年1月21日,化州市纪委、监察局给予梁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,化州市纪委给予蔡国祥、梁锋、李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将4人违规所得资金全部追缴。

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梁尚燕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经查,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间,梁尚燕驾驶“粤KRS233”公车接送其在茂名市第一中学就读的儿子,属公车私用。2015年2月4日,市公安局党委给予梁尚燕党内警告处分。

市纪委在通报中强调,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时刻谨记“十个严禁”,严守廉洁从政底线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充分利用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,对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教育,严格管理监督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、作好示范,带头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,坚决抵制节日歪风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,严肃执纪问责,对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顶风违纪问题,严查快处,弛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(茂纪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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